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
Ⅱ號礦體地下開采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網上公示項目資料
項目名稱 | 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 Ⅱ號礦體地下開采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評價類型 | 安全驗收 |
行業類別 | 金屬礦采選業 |
項目地址 (省市區) | 河南省欒川縣石廟鎮 |
項目詳細地址 | 河南省欒川縣石廟鎮扎子溝 |
項目簡介 | 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原采礦權人為欒川縣洪生鉛鋅礦,2011年9月,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取得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的采礦權。 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7日,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10324770891997C,公司類型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住所為欒川縣石廟鎮莊科村,法定代表人為張松旗,公司注冊資本為叁仟萬圓整,營業期限為長期,經營范圍為:鎢、鉬、鉛、鋅、銅、鐵選冶,固體廢料治理(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為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下屬礦山,礦山采礦許可證證號為:C4100002009043220014155,開采礦種為鉬礦、鎢、鉛鋅,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生產規模為4×104t/a,礦區面積為10.2121km2,共由53個拐點圈定,開采深度為+1440m~+1120m,有效期限自2019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 2003年11月,欒川縣洪生鉛鋅礦取得扎子溝礦區探礦許可證。2004年10月,中化地質礦山總局河南地質勘查院編制了《河南省欒川縣扎子溝礦區鎢鉬礦普查報告》和《河南省欒川縣扎子溝礦區鉛鋅礦普查報告》。河南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對報告進行評審,省國土資源廳于2004年12月分別以“豫國土資儲備字〔2004〕104號”和“豫國土資儲備字〔2004〕365號”對《河南省欒川縣扎子溝礦區鎢鉬礦普查報告》和《河南省欒川縣扎子溝礦區鉛鋅礦普查報告》進行了備案。 2006年4月,河南鴻原礦業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欒川縣洪生鉛鋅礦欒川縣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資源開發利用方案》。 2007年6月,欒川縣洪生鉛鋅礦取得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采礦許可證后,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與欒川縣洪生鉛鋅礦就采礦證過戶工作展開洽談,由于雙方未能達成共識,由此發生法律糾紛,導致礦山一直未能開發。 2011年9月,扎子溝礦區產權轉移至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并重新辦理了采礦證。由于受金融危機的影響,鉛鋅鎢鉬礦產品市場自2009年以來一直處于低谷運行,市場行情低迷,2011年至今,扎子溝礦區一直未進行開發。2019年3月,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續換了新的采礦許可證,即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 2019年4月,三門峽市黃金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了《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地下開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019年5月,河南省巖石礦物測試中心完成了《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地下開采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2019年6月,三門峽市黃金設計院有限公司完成了《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地下開采建設項目初步設計》。 2019年7月,三門峽市黃金設計院有限公司完成了《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地下開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該安全設施設計經洛陽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評審通過,洛陽市應急管理局出具了安全設施設計批復,批復號:洛應急審批 非煤【2019】31號。 |
項目合同 簽訂時間 | 2019年12月17日 |
評價組長 | 郭露露(1800000000200912) |
評價人員 | 郭露露(1800000000200912)、李志杰(0800000000301651)、彭恒強 (0800000000202890)、李會民(1100000000100138)、張換利(1600000000301329)、姜 坤(S011041000110192002211)、秦 雷 (0800000000301299) |
技術負責人 | 程方霖(0800000000103542)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軍民(1800000000201035) |
到現場開展評價 活動的人員 | 郭露露(1800000000200912)、張換利(1600000000301329)、姜 坤(S011041000110192002211) |
到現場開展評價 活動的時間 | 2019年12月18日—2020年6月2日 |
報告編制人 | 郭露露、姜 坤 |
報告審核人 | 趙引智 |
到現場開展評價活動的照片 |
礦山辦公室 監測監控系統顯示終端
PD1208平硐口 井下電話
PD1238平硐口 空壓機及發動機
配電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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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評價組認為: 欒川縣鑫寶礦業有限公司扎子溝礦區鉛鋅鎢鉬礦Ⅱ號礦體地下開采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基本按《初步設計》、《安全設計》及變更通知單建設,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做到了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的“三同時”要求。試生產期間,自覺接受安全生產許可證辦證管理機關及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礦山各項安全設施、安全裝置性能良好,運轉情況正常,防護功能可靠有效,各項安全制度、措施落實到位。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對礦山驗收檢查91項,其中否決項8項,全部合格;不合格項2項,不合格率為2.20%<5%。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編寫提綱》(安監總管—〔2015〕68號)“5.評價結論”中評價結論的“符合”、“不符合”評判標準,礦山現狀具備了安全驗收條件。 |